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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布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

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金属加工

工信部12月14日公布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北京电子管厂、北京化工研究院、沈阳造币厂、上海船厂、克拉玛依油田等31家单位入选。

据悉,此次入选名单是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

对于入选国家工业遗产的单位,要如何进行保护利用?工信部表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国家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国家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活化利用方式,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促进企业转型和城市更新协同发展。

据了解,《暂行办法》于2018年印发,确立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调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鼓励开展合理利用,政府、遗产产权所有人和社会各方协同合作,强化对遗产核心物项的保护,保留工业遗产核心价值;在保护好工业遗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对其承载的优秀工业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工业文化繁荣和产业发展,实现“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

《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工业遗产所有权人承担加强国家工业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由专人监测遗产状况,划定保护范围,保持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遗产的核心物项;应当在遗产区域内设立标志及相应的展陈设施,宣传遗产重要价值、保护理念、历史人文、科技工艺、景观风貌和品牌内涵;应当建立完备的遗产档案,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和完善国家工业遗产档案数据库。遗产所有权人应当按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提交遗产保护利用年度工作报告,对遗产核心物项损毁等重要情况应在3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提交报告。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